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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河北4月21日电(通讯员曹现革 冯杰) 自己驾车撞了人,却找亲戚去顶替所犯罪行。善良的亲戚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日前,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被告人张建洪依法提起公诉。
河南新郑市村民张建洪一直做货物运输工作。2010年10月10日21时许,张建洪和儿子张某驾驶豫A38Q29号厢式货车顺河北省215省道自北向南行驶至大名县二集路口时,将前方同向行驶,向左转弯的李某(女)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撞翻,造成李某为重伤。肇事后,张建洪和儿子张某弃车逃逸。
张建洪和儿子张某回到河南新郑老家后的第二天,让儿子张某找其表哥王某,就说一起到河北大名办点事,并借用其机动车行驶证用一下。不知内情的王某带上驾驶证就跟随姑父张建洪、表哥张某一起开车到了河北大名县。到了大名县交警队后,张某说,“我父亲在大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被撞的人伤势不严重,你先顶替肇事驾驶员。”王某认为,都是亲戚,他们不会害自己的,没有反对,也没问详细情况,就将驾驶证交给了表哥张某。之后,张某将王某的驾驶证给了处理事故的民警,而王某当时没有与处理事故的民警见过面。当晚,他们一起回到河南新郑。
2011年1月19日,大名县交警队将王某传唤到案,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立案侦查。在讯问中,王某供述自己不是肇事者。是表哥张某拿自己的驾驶证交给了交警队,让自己顶替肇事司机。办案人员对此情况立即到河南新郑王某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得知王某2010年10月10日21时许并不在肇事现场,而是在其单位“三全”厂上班。该厂有王某上班考勤记录,并有同事作证。事故发生后,是王某的表哥张某将其驾驶证交给大名县交警队,充当了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而真正的肇事司机为张建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