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21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刘小娇)在公交车站以丢“钱包”为诱饵,合伙抢劫他人钱财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4月20日被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王某、刘某均系重庆市巫溪县人。3月17日7时许,王某、刘某伙同“宁娃子”、“东娃子”(二人均在逃)在长沙县徐特立公园门口公交站溜达,伺机作案。他们见外地人蔡某在公交车站候车,便上前与其搭讪,得知蔡某准备搭车去火车站。
刘某故意将“钱包”丢在蔡某身边。一旁的“东娃子”假装发现,忙弯腰捡起,装模作样拉着蔡某到一偏僻处要与其一起平分。这时,王某、“宁娃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他们身旁接应,说车正好要去火车站。“东娃子”拽蔡某上车,谎称可一边分钱一边去火车站。
刚走不远,刘某突然拦住轿车,称车内有人捡了他的钱包,并窜上车检查,强行搜出蔡某的现金1700元及银行卡,称银行卡正是其丢失的。几人相互配合以查证为由逼被害人蔡某说出密码后,在长沙县星沙枫树湾附近将被害人蔡某推搡下车。
随后王某、刘某、“宁娃子”、“东娃子”4人来到附近银行,分10次取走被害人蔡某银行卡上的现金20000元。
蔡某被推下车后,正好遇上群众周某某开车路过。得知蔡被抢情况后,忙一边报警一边帮其开车追赶。与公安干警一道,在一家银行处抓获了没来得及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
稿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