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兴4月21日讯(通讯员 曹霞秋 何忠雄)2011年4月21日,湖南永兴警方将利用职务侵占102万元又隐匿财务账本和会计凭证的郭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成功追回赃款102万元,郭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2011年4月初,永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称:樟树乡一煤矿老板郭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接到举报后,永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秘密调查取证,经查实:2009年4月至2010年7月份,郭某利用担任樟树乡一煤矿的矿长兼会计、出纳的便利,于2010年6月份,用一张白纸发票到煤矿报了96万元账,没有具体的支出项目,2010年7月份,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重复报账的方法多报电费6万元。
查明郭某的犯罪事实后,永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组织民警一举将郭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郭某不仅交待了其利用担任会计、出纳的职务便利,侵占煤矿公款102万元的犯罪事实,还对其故意将担任会计、出纳期间的财务账本以及会计凭证隐匿拒不提供给司法部门,企图掩盖、隐瞒犯罪事实,意欲毁灭犯罪证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稿源:红网 作者:何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