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西泸溪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干部任用条例》为标杆,以“绩效考核”为核心,以干部管理为重点,以“富民强县”为目标,创新干部考核管理,推进县域经济发展。2010年,泸溪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亿元,同比增长15%,高出全州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工业总产值63.5亿元,增长38.4%,完成工业增加值21亿元,增长19.5%,财政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达到3.05亿元,实现了历史性大跨越。县城白沙被评为国家级卫生县城,泸溪被国家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授予“全国平安畅通县”称号,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连续4年引领湘西州。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县”和“湖南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称号。
一、突出实绩评价,确立用人导向
1、推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绩效考核。对全县15个乡镇和74个县直正科级单位党政正职实行行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对工作实绩量化、领导素质考察和群众评估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年终按分值排出名次,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依据,对排名靠前的给予奖励,排名倒数第一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诫勉的予以免职。相继有64名党政正职领导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并分别给予记二等功和三等功奖励,其中2人因绩效考核成绩优秀提拔为处级干部;12人受到诫勉。
2、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实绩考核。对全县485个行政事业单位的6700余名工作人员实行实绩考核。百分制考核中,工作实绩70分全部量化到日常工作,民主评议30分由群众和领导班子共同评出。通过考核结果成绩的排名,得出年终评优评先的人选,同时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排名未过半的不予提拔重用。相继有2790人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2700人受嘉奖、90人记三等功;有4人待岗学习,12人从轮岗交流到其他乡镇工作;有50多人因考核排名未过半未暂不提拔。“两个绩效考核”,构成分层分类、上下联动的绩效考核网络,建成客观、公正、公平的干部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形成了凭实绩定奖惩、凭实绩定任用干部的管理机制。调动了干部重实干、创实绩、求实效的干事创业的热情活力。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三个不吃亏”原则,以作风、品德、实绩选人,真正把那些思想解放、观念超前、思维创新的人选上来、用起来;把那些敢于吃苦、不怕辛苦、对工作义无返顾的人选上来、用起来;把那些不图虚名、不耍滑头、老实能干的人选上来、用起来;把那些思想务实、工作务实、作风务实的人选上来、用起来。
3、推行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交流。坚持有序交流,激活干部队伍。根据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加强干部任职交流,突出县直机关之间、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直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对任职属以下三种情况的规定进行有序交流:一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任正职满6年的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或同一单位连续任正职满7年的县直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二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满10年的副职领导干部;三是在同一单位连续任正副职满15年领导干部、且任满5年。先后对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需要和能力锻炼需要的干部进行任职交流达270余人次。通过有序交流,优化了班子结构,提高能力素质,促进事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模块管理,提升乡镇工作
1、推行模块管理方式,提升基层政府服务效能。为提升乡镇干部工作水平,打造高效服务型政府,在乡镇全面推行以“分工负责、分组协调、包村驻点、突击推进”为主要内容的模块工作方式,将乡镇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四办一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产业建设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和涉农服务中心,乡镇工作人员按工作职能、工作特长划分到相应的办公室。形成了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工作由“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
2、创新站所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政府调控职能。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县财政每年拨付经费100余万元,用于15个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将事业站所人员纳入乡镇统一管理,形成了日常管理以乡镇为主,业务工作以县管为主的共同管理模式,并将站所人员纳入乡镇“四办一中心”的模块管理。克服了“乡镇管不了、部门管不好”和游离于“两不管”的脱节现象。形成“权责一致”、“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既整合了资源,又强化了乡镇职能,还提升了服务能力。
三、突出服务创新,转变机关作风
1、创建服务机关。在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开展以“建服务型机关,做服务型干部”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开通书记、县长信箱;县委、县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重大工作;设立单位工作人员去向告知牌;制定机关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23个政府组成局正职在县电视台对服务内容和办事程序作出公开承诺;推行工作告知制度,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全面问责,推动工作落实,着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改进了干部作风,优化了发展环境,提高了机关效能,方便了群众办事。
2、开展便民服务。在全县开展以“引领群众办事、方便群众办事、帮助群众办事”为主题的便民服务活动。县直部门设立便民服务室、乡镇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里设立便民服务站的便民服务机构,并确定专门的值班人员,规范县、乡、村三级的便民服务程序和制度,构建了“三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在干群之间搭起了一座“连心桥”。自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以来,县直单位的94个便民服务室、乡镇的15个便民服务中心和135村便民服务站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8000多件,办结17330多件,代办证件12000多个。
3、推行工作日志。在全县乡镇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工作日志制度,将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每天的工作情况、单位大事记和出勤情况逐日记载,达到准确掌握和了解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动态,并作为年终总结和定期考核的依据。“工作日志”制度客观真实的记载反映机关单位和干部的工作情况,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4、整顿干部作风。为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吃喝风等突出问题,出台了专门文件,就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岗位纪律和人情宴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不定期地进行督查,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除曝光外,还将在全县通报,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在岗位纪律督查中,发现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法查处。对群众反响极大的人情宴请,纳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严格审批制。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干部作风百日整顿,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县新跨越”总体要求,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主题目标,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建设存在“学习认识不高、学习风气不正;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责任心;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缺乏事业心;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效率不高;纪律观念淡薄,制度流于形式;民主意识不浓,班子战斗力不强;自律意识不强,自我约束不严”等七类问题,组建督导组深入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督查指导。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良风气,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四、突出监督管理,严格廉洁从政
1、以党政正职为重点抓日常监督。一是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规定了凡重要工作的部署,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和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不允许“一把手”说了算;各单位确定一名副职管理财务,党政正职不得直接管理财务和工程项目,超过审批数额的开支必须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实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不仅抓离任后的经济责任审计,还抓在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直接与干部任用挂钩。先后对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实行党政正职外出请假制度。严格规定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出县开会、办事、学习、考察等,须书面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并报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和县政府办备案,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以谈话制度为载体抓过程监督。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按工作谈话、任免谈话、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分类进行。县委每次对干部作出任免决定前,县委领导和组织部分管领导都要与每位任免职的干部进行谈话。对个别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不良倾向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醒谈话和勤政、廉政谈话。对班子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组织谈话,指出不足,限期整改。通过谈话,加强与干部的思想交流,达到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警示,关心干部健康成长,促进工作稳步开展。
3、以社会评价为依据抓好选任监督。一是加强县管干部任前监督。凡属提拔对象一律按规定予以任前公示,把公示对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三年来任前公示干部213人。二是加强职能部门监督。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监督作用,在原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计生等部门参加基础上,增加了法院、综治、安监、信访等部门,使干部的任职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社会监督。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举报中心,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和情况反映,确保举报中心渠道畅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确保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杜绝“带病提拔”。
稿源:红网 作者:杨子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