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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院司法巡查经常化 每隔3年到5年巡查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5日08: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通讯员王智纲张兆平为完善司法巡查制度,规范司法巡查工作,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制定出台了《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这标志着甘肃高院的司法巡查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根据规定,甘肃高院司法巡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走访暗访、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对全省17个中院进行巡回检查。

  规定还明确,甘肃高院每3年到5年组织一次巡回督查。每巡查一个法院,巡查组都要及时向甘肃高院提交报告和建议意见,并及时向被巡查部门通报反馈。巡查成果将作为对各中院党组及其成员进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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