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兴 林兵
刚刚订婚三天的王玉本应得到闺中好友深深祝福,却因订婚招来横祸,面部毁容,烧成重伤。近日,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小红提起公诉。
原来,李小红和王玉是邻居,从小在一起玩耍,感情很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姊妹俩却一直不处对象,还经常同吃同住,过着夫妻般的生活。2007年4月,王玉在父母和亲朋的劝说下,同离异的张某订婚,打算在腊月办喜事。可李小红听说王玉订婚了,非常着急,多次劝阻无果。2007年5月2日早晨,李小红带着用玻璃杯装的硫酸找王玉做最后的摊牌。王玉没有答应,李小红一时气急将浓硫酸泼到王玉脸上。作案后,李小红畏罪潜逃,先后在石家庄、郑州等地打工,居无定所,整天如惊弓之鸟。经过长时间的思想斗争,2011年3月19日,李小红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她主动向王玉赔偿医药费3.5万元。 (顺兴 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