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方兴业 陈震)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和警方获悉,在“醉驾入刑”实施首日,警方查获的5起“醉驾”行为,目前已侦查终结,案卷移交检察机关提请起诉。
深圳交警5月1日查获的醉酒驾驶案昨天已经移交市检察院,醉驾司机将面临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宣判。市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市检察院对市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已经受理审查起诉,由于案件中的醉驾司机属于轻微犯罪,所以不需市检察院直接审查起诉,这项工作将交由区检察院负责。这位工作人员还表示,鉴于这是新刑法实施后我市的首批醉驾案,社会关注度大,加上案件相对简单,市检察院将要求区检察院抓紧阅卷、提审,第一时间起诉,以起到震慑犯罪和向公众宣传法律的作用。
5月1日零时起,刑法新修正案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生效。根据相关条文,驾驶者一旦查实为醉驾,驾驶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会因“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指控。
5月1日凌晨,我市交警开展“猎虎”行动,朱某等5人因涉嫌醉酒驾驶被警方查获后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侦查终结,案卷移交检察机关提请起诉。交警对5名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