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日前,北京一中院以信用卡诈骗罪,终审判处被告人欧陨两年有期徒刑,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2006年10月,欧陨办理了一张某商业银行信用卡,随后透支12万元。2009年12月,在还清透支款后,欧陨又被银行追要6万余元的滞纳金。欧陨因对银行按每月透支金额的5%收费,且采用复利形式不满,状告银监会(注:前述收费及复利形式,为银监会所批准)。可就在等待判决期间,欧陨被警方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刑拘。
欧陨状告银监会后来也败诉。对于日前的终审判决,欧陨家人透露,欧陨已通过律师表示要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