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刑期已满,却寻不回春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2日01: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刘丙坤 贾宝萍

刑期已满,却寻不回春天

  张旭到看守所回访,对柳龙耐心地进行心理疏导。

  2011年4月的一天,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科长张旭到看守所回访了一名特别的犯人柳龙。他问柳龙:“你就要换个地方改造了,此时此刻心里有啥感受?”柳龙回答:“我很留恋春天,要不是因为重新犯罪,这正是我外出打工挣钱的好季节,可惜刑满回家和重新犯罪就差这一天,我真后悔。”

  文证审查探究死亡成因

  2007年11月8日早上,张旭接到市看守所报告:405监室被监管人张奇被人殴打致伤,生命垂危,已送医院抢救。

  张旭是个侦查意识很强的检察官,有着丰富的监所检察管理经验,他隐约感到,如若张奇因遭殴打出现意外,那生命终止前的陈述则是至关重要的证据。他随即通知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立即对殴打事件展开调查,搜集完善证据材料。

  原来两个月以前,河南省中牟县看守所羁押的123名在押人员调押到了新密市看守所,被监管人柳龙和张奇等5人均羁押在405室。2007年11月4日晚7时,柳龙以张奇干活质量不好为由,将张奇叫到风场门口,对其大打出手。第二天下午4点,同监室的刘喜超在柳龙授意下,再次对张奇实施殴打。接下来的三天,几名被监管人在柳龙的指使下,又对张奇数次暴打。11月9日,张奇因连续几天遭受殴打致肺挫伤继发肺部感染,不治身亡。

  公安机关随即出了现场,且很快作出了被害人张奇的伤情构成轻伤的法医鉴定结论。轻伤的鉴定结论意味着柳龙等人的行为只能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定罪处罚。监所检察业务,是一项担负着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和执行监督连环性、复合型的工作部门,职责将张旭推到了承办这起案件的第一线,他首先调阅了犯罪嫌疑人柳龙的在押档案材料:柳龙,1988年2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北门大街76号,2007年9月5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期至2008年4月30日届满。审查批捕期间,张旭对本案被害人的死因产生了怀疑,遂向郑州市检察院监所处作了汇报,提出重新对被害人死亡原因进行技术鉴定的意见。

  在河南省检察系统颇具声望的马法医临阵受命,负责对死者的死因鉴定的有关文证材料进行审查。围绕着被害人张奇的死亡原因和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材料,经过反复精心的分析考证,他最后出具的文证审查意见是:张奇因胸部外伤引起感染性休克而死亡,胸部及内脏多处损伤系被钝性外力所致。这份文证审查意见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但此时张旭的心情并不轻松,一方面,新密市法院已于2008年5月1日作出决定,柳龙以涉嫌犯破坏监管秩序罪被逮捕,如若依据后来的鉴定结论否定前次的尸检结果,极有可能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对柳龙等人定罪科刑,带来的是大量艰苦复杂的审证工作;另一方面,被监管人柳龙于当年4月30日即将刑满,第二天也就是5月1日因重新犯罪又被逮捕,他将留所执行漫长的刑期改造。

  法医鉴定揭开死亡之谜

  可是人道的同情怎能替代法治的公正!多年的职业经历历练出张旭亦柔亦刚的检察官性格,纵然是逆水行舟,也要还死者一个清白。但此时有一种另类意见悄然袭来,说被监管人张奇的主要死因不是“轻伤”造成的,是因为他生前患有严重的胸膜炎,胸膜炎的发作夺走了他的生命。在详细地听取了张旭关于张奇死亡案件情况的汇报之后,郑州市检察院监所处请示了河南省检察院监所处,河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又将案件情况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一起发生在监管场所的普通死亡案件引起了最高检察机关的重视,监所检察厅领导明确表示:委托司法部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很快,上海来的法医们以精湛的学术水平和先进的医疗仪器对死者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剖析鉴定,结果与郑州市检察院马法医此前作出的鉴定结果相一致,被监管人柳龙、刘喜超等4名凶手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再次鉴定维护死者权益

  2009年6月,张旭作为公诉人,以被告人柳龙、刘喜超等犯故意伤害罪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但此时被告人柳龙等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对张奇死因重新鉴定的要求,为尊重其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慎重决断,再请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张奇的死因进行鉴定。

  2010年3月25日,有关死亡的委托鉴定书、刑事侦查卷宗、起诉书、市中级法院关于柳龙等4被告人故意伤害一案法医鉴定专家论证意见,以及死者张奇病理切片27张送至武汉。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们对两份法医鉴定书进行了分析比对,以高度负责的职业操守,谨遵行业规则,从文证资料审查、病理切片检查和法医病理学诊断三方面入手,进行了科学缜密的分析论证。4月20日,由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陈新山教授等四位知名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根据对送检张奇的主要器官病理组织学切片的观察和结果,结合案情、临床病例资料、死亡经过等结合分析,认为张奇符合因感染中毒性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终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其死亡的发生和生前所受的外伤有关。

  这份法医鉴定结论,让张旭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办理这起案件,虽然没有追凶缉逃的惊险,也没有反贪侦查的智勇博弈,但却以现代侦查理念,引导法医科技手段,破解了一宗发生在监管场所的死亡之谜。

  2010年8月23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告人柳龙系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柳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柳龙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2月,柳龙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他的心情十分沉重,因为外面的世界无论多么精彩,现在都与他无关了。因为时光不可倒流,一切无法从头再来。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