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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25”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3日00: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梁洪 易忠文 吴洁珍

  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易忠文 吴洁珍) 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危险物质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禹。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4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蒋禹进入兴安县三O九工业园区桂林市大猛锰业投资有限公司厂区,利用曾任该公司工作人员熟悉地形的便利条件,以铁条撬窗、撬锁的方式进入仓库,盗得化工原料二氧化硒6桶共150公斤和铜条30根,后将铜条销赃得款2620元,并将二氧化硒运输至广东以每公斤400元的价格销售。经鉴定,被盗二氧化硒价值13.2万元,铜条30根价值2946元。

  案发后,经四级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仅用4天即将该案成功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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