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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旧居被盗案被告称为保护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3日04:5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5月12日讯(记者 赵晓林)备受社会关注的已故著名学者季羡林旧居被盗案1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法庭上,季老生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和前管家方咸如两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名均不认可。被告人转运价值333万元文物的行为,是盗窃还是保护,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季羡林的儿子季承今天表示,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辩护内容都是不符合事实的假话。

  据了解,在昨天的法庭上,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海淀区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旧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价值高达333万余元。王如在得知季羡林的儿子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藏匿。对于检方指控其涉嫌犯盗窃罪,第一被告人王如矢口否认。她辩解说,她让方咸如到朗润园家中取东西时发现满屋狼藉,季老收藏的古籍、字画等财产不翼而飞,出于安全考虑,她才让方咸如转移了剩余的财物。她强调,是转移,不是盗窃,而转移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季老的文化遗产。

  对于被告人的说法,季羡林的儿子季承今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纯属一派胡言,全都是胡说八道,没有一句真话。

  季承说,王如的说法很荒谬,那是谁的财产是非常明确的,怎么还需要她去保护?那是季羡林的财产,是季家的财产,怎么也轮不到她去保护和转移。“我觉得指控他们盗窃罪名是完全准确的,他们就是实施了盗窃行为。如果像他们说的是为国家保护财产,那为什么后来又全都转移到个人家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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