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 王日晶 发自香港 昔日警长,今日囚徒,一次私下谈话改变了两名香港警员的命运。4年前因在法庭证人室内与另一警员私下对口供,香港警长昨日被判入狱2年3个月。
2007年6月1日,香港区域法院在审理香港警方捣破尖沙咀及佐敦4间桑拿经营色情场所的案件时,2名警员在法庭证人室内私下讨论如何做进一步证供,结果被辩方偷录下来,揭发他们对口供。
这两名警员分别为34岁警长杨家豪及35岁警员周炽朋,在他们的职业生涯中,曾分别获上司嘉许数十次。随后两名警员被告上法庭,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昨日法庭上,法官表示,警员每日在各级法院作供,其操守和行为在司法系统中非常重要,甚至会影响整个司法制度。
法官强调,尽管两名警员只是一时行差踏错,但不论出发点如何,倘手段非法,都须承担后果,更何况警员知法犯法。判决本以监禁3年为量刑起点,但考虑到他们平时在警队行为良好,因此每人获得减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