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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7大举措反规避执行 反制“老赖”不讲“特殊”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3日08:18  法制日报

  本报昆明5月12日电记者储皖中今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即将实施的7大举措。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时,云南高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田成有强调,被执行人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有“特殊身份”的企业法人时,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决不姑息迁就。

  据介绍,云南省每年的执行案件在4.5万到5万起之间,执行不了的案件大约占25%左右。其中,有15%执行不了是因为当事人规避执行,约为1500到2000件。对此,云南高院将采取7项措施进行反制: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强化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加大规避执行制裁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构建协助执行立体网络;加强组织领导,举法院各部门之力齐抓执行;建立反规避执行的长效、稳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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