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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用劵设最低消费 快乐迪里难欢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3日17:52  山西新闻网

  近日,市民曹女士打本网新闻热线反映说,4月20日晚7时许,自己和一个朋友前往三墙路快乐迪KTV消费时,遇上了这么一件烦心事。他们手持快乐迪KTV100元抵用劵前去唱歌,却被告知需要最低消费才能使用抵用券,让消费者难以欢唱。

  消费者:抵用券成了“麻烦”劵

  曹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朋友送给她一张三墙路快乐迪100元抵用券,有效日期至四月底。凭借此抵用劵,可在每晚19点至21点进行消费。眼看抵用劵优惠时间就要到期,20日晚,曹女士约了好友,来到三墙路快乐迪唱歌。

  “本来我们想要一个小包间,100元够我们唱上两个小时。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一进门,服务员就问我们是现金消费还是用券,我们拿出券向服务员示意。服务员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个数字,递给我们说需要排号等候。”曹女士说,在休息区她看到许多等候的顾客,大部分都和她们一样,手里拿着抵用券。

  等了半个小时后,曹女士向服务员询问还需要多长时间,服务员答复说:“快了,现在有包房了,只是需要开启音响设备就能进了。”曹女士告诉记者,几乎所有询问情况的顾客都得到了相同的答复。之后,曹女士每隔十分钟就询问一次,得到的依旧是这样的答复。“难道开个包间的设备需要这么长的时间?”曹女士心存疑虑。

  曹女士发现,用现金消费的顾客,只要在吧台登记后,就可直接消费,并无需排号等候,而且也不存在先前服务员所说的需要开启音响设备。“难道现金消费的顾客比用抵用券消费的顾客有优先唱歌的特权?”曹女士气愤地说。在等候区曹女士了解到,有些顾客六点钟就来消费,直到八点还没有排上队。

  眼看着只剩下一个小时的时间,休息区的顾客也越聚越多,现场气氛异常紧张,于是服务员开始安排持券的顾客进入包间。曹女士表示当时她们一进入了包房,立马被告知,抵用券不能单独使用,必须要最低消费20元后,才可使用,如不满意可以选择不在KTV消费。

  因为优惠券上根本没有“最低消费”这样的说明,并且快乐迪大厅里并没有“最低消费才能使用抵用券”的公告,现在凭空多出这么一条规定来,这难道不是欺诈吗?曹女士还说,一来,她们只是唱歌,不需要其他的消费;二来,KTV超市里的东西都很贵,20元根本买不到什么东西,因此,她不能接受快乐迪的说法。 唱歌本来就是高兴地事情,没想到让她窝了一肚子火,最重要是有一种被骗的感觉。

  商家:我们的做法没什么不对

  

  记者随即与三墙路快乐迪KTV取得了联系,该店负责人马经理表示,曹女士消费时,正值客流量比较少的时段,许多包房设备都处于停用状态,同时工作人员也正交接班,造成开启设备的时间比较长。对于曹女士的质疑,现金消费的顾客优先进入包房,马经理解释说:“我们有提前预约包房的热线电话服务,曹女士当时看到进入包房的顾客,是之前拨打预约电话的顾客,可以优先安排。”

  “最低消费”没有在抵用劵中说明,马经理说,曹女士使用的抵用劵是前期派发的,当时并没有规定“最低消费”。因为总公司的调整,后来派发的抵用劵全部要求“最低消费”。针对持有前期抵用劵,他们也会适时的去减免。马经理这样解释:快乐迪设定最低消费,是因为顾客唱的时间长难免会口干,我们可以为消费者免费续杯,这也是为顾客着想。

  消协:消费者可拒绝不合理消费

  

  随着商家优惠促销活动越来越多,有曹女士一样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面对如此遭遇,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刘丽敏主任表示,作为一种促销手段,返券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商家对返劵额外设置一些消费条件,把其变成一种隐性“捆绑消费”,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应强制消费者进行不合理消费。

  刘主任还提醒消费者,对商家的返券促销活动一定要谨慎对待,消费前要对返券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等进行详细了解。当遇到商家擅自改变返券使用条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可以拒绝并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及消协进行投诉,来获得帮助。

  山西新闻网记者 张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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