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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社法结合”促社会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1:50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古国凡张雅芳崔占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探索“社法结合,诉解结合”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和问题。2010年全县上访、信访率同比下降35%,今年前两个月同比下降15%,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涉信涉访压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各种社会矛盾也日益突出,出现了债务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家庭财产纠纷等,上访群众日益增多。为改变这种状况,襄城县人民法院首先在湛北乡成立试点社会法庭,选择8名在当地德高望重、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担任社会法官。成立两个月成功调解20多起矛盾纠纷,深受群众赞扬。

  今年2月,该县王洛镇东村群众王大民与本组村民张根盘因争夺浇灌水管发生争吵、打骂,由于双方敌对情绪较大,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这时,社会法官闫结实在与张根盘的交谈中,得知张的儿子是社会法官李国标的学生,且对李国标敬重有加,便请王洛镇社会法庭启动换员调解机制,由李国标接替闫结实开展调解工作。李国标动员张根盘之子与社会法官一道参与调解工作,最终化解了张根盘的心结,同意与王大民和解。

  湛北乡社会法庭与110指挥中心结合,实行24小时值班,有群众报警时与民警一同出警,即时调处纠纷,群众亲切地称之为“社会法庭110”。自2009年7月到今年3月15日,该法庭的“社会法官”已随同出警108次,调处纠纷67起。

  襄城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受到中央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基层法院推广。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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