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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2:16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昨日召开的会议还就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要求,我省将严格控制举办机关单位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的纪念性庆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参与的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异地举办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

  会议要求,对于那些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或违反有关经济工作纪律和财经制度和活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的活动,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严格限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规模和开支。

  同时,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出席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邀请省级领导出席活动,举办单位须分别报省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审批。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记者杨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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