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环境保护部18日刚刚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血铅超标事件作出处理,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又爆出一起血铅超标事件,截至19日已发现有136人血铅超标,其中达到铅中毒判定标准的有59人。今年以来,各地频频发生的血铅超标事件,大多“祸”起重金属污染。5月18日,在公布德清血铅事件调查结果的同时,环保部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铅蓄电池(铅蓄电池加工、组装、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据悉,我国将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保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对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三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环保部指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检查物料的管理、重金属污染物处置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等。并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现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地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对于现有铅蓄电池或再生铅企业,未依法落实防护距离的,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经地级市以上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外,环保部对铅蓄电池或再生铅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必须建设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严禁将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