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沈阳市内进行调查,发现“毒餐盒”不但流动商贩、小型饭店在使用,甚至个别中档以上餐饮场所也仍在使用。有餐饮经营者坦言,使用“毒餐盒”就是为节约成本。
19日有读者打电话举报,“沈北新区有一家企业,专门生产发泡餐盒。”随后,记者对该厂家进行暗访后发现,该企业生产餐盒的原料,不但有自行回收的生产废料、滑石粉,还与建筑托盘在同一厂房内生产。
车间弥漫刺鼻异味
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一家制塑公司厂房门外,一人多高的白色发泡餐盒直接堆在露天场地。旁边两个开放式无门的仓库里被白色、红色大塑料袋承装的各种发泡塑料制品堆满。
记者进入厂房内,看到的是在厂房中间位置胡乱堆在一起的上百包发泡餐盒。
这些发泡餐盒同样被直接装进各色的大塑料袋里,没有进行任何塑封,没有任何遮盖,并且车间里弥漫着刺鼻的异味。
废料回炉做出餐盒
记者发现在三种不同包装的原材料上印着同一种原料名称:“可发性聚苯乙烯”,而旁边一个承装白色粉末的袋子上面的字迹为“滑石粉”,但在这种滑石粉的包装袋上,记者未找到“食用”或者“医用”字样。
在工厂内一间没有门板的小屋里,一部挂满污垢的机器正在运转,一头是深色黏稠状液体,另一端是深色透明条状固体。
正坐在旁边的椅子上盯着机器的男子说:“这个机器是用来将废料回炉的”。这些废料回炉的原料,也是用来加工发泡餐盒的。
无生产许可 每天生产2吨
在现场,记者向有关部门举报。在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辉山派出所及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蒲河分局的执法人员赶到后,记者见到了企业的负责人谢老板。谢老板出示了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承认,并无质监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他表示,这个厂房每天发泡餐盒的生产量大概在2吨左右,供应给包括沈阳市在内的东北三省的多个城市,“沈阳的代理商就在南二市场附近。现有生产量与销售量相平衡。”
按照谢老板说,每个发泡餐盒的重量约为5克,每天2吨的生产量计算,每天大约有40万个发泡餐盒流入东北三省多个城市的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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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已下12载 尚无执行细则记者查询有关资料得知,1999年,国家经贸委下发6号令,要求淘汰发泡餐盒;2005年,国家发改委又下发40号令,要求淘汰发泡餐盒。自1999年就有人指出发泡餐盒在65℃的高温中使用时,会释放致癌物和导致生殖机能失常的双酚A类有毒有害物质。
国家环保总局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曹磊部长曾向媒体表示,发泡餐盒从制造到废弃回收,再到循环利用,显然还达不到绿色产品的标准。“并且环保部门有关绿色产品的认证目录根本未收录发泡餐盒。”
自首次发布禁令,已经12年过去了,发泡餐盒仍然被大大小小的各种饭店广泛使用。有业内人士提出,虽然国家有相关禁令,但时至今日并无相关具体的执行细则出台,“到底谁来监管?如何处罚?”
(据《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