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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被判无期 赔偿366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2:40  城市晚报

  

陈家被判无期赔偿366万元
庭审中的陈家表情凝重

  备受关注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20日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家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赔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元。

  判决后,陈家的律师认为“量刑过重”,并代表陈家递交了上诉状。陈家的辩护律师陆骏峰说,19日晚上,被害方和被告方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确定被害人赔偿数额共计366万元,其中130万元已经支付,另有66万元已支付医疗费,剩余170万元待房款到位后立即支付。受害人王辉的律师表示,并不担心170万元余款拿不到,“因为法院已经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另外他还表示,一旦拿到全部366万元的赔偿款后,他们将会向二审法院递交谅解书,要求法院对陈家予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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