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中指出,广东省财政厅建议广州市政府择时采取回购公路收费权的形式。如果进行得好,广州回购华快极有可能为解决收费公路乱象趟出一条新路。
从单个案例来说,我是比较赞成政府回购的。首先,站在老百姓的利益角度讲,一次性买断总比每天都被割肉好。如果经谈判政府能将华南快速成功收回,而且撤销华南快速收费站,将华快干线纳入广州市机动车年票通行范围,当然是一件好事。
其次,年票制可以解决长期积累的矛盾,例如华南快速路一期收费混乱问题。有报道曾指出,从黄埔大道入口到土华(不计番禺大桥收费5元)不足8公里,但华南快线(按一期全程)收费10元,平均每公里1.25元,是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双向6车道及其以上0.60元/公里的收费标准的2.08倍。更严重的是,在华快一期的从中山大道到黄埔大道路段,里程表显示,两个收费站间距离只有900米,收费竟是3元钱,收费标准则应为0.6元,高出四倍之多。以上两点,可以为政府回购奠定民意基础,因为实实在在为车主省钱了。
但是,我不认为政府回购就能解决当前的收费公路乱象。即使是赞同政府回购,也不过是退而求其次。就根本而言,公路之所以不姓公,是因为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角色缺位。
有奶便是娘,当政府将基础设施的建设权交付给市场之后,高速路的逐利性就会逐渐占据上峰,并最终替代公益性。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变成了中介,甚至是媒人,脱离了公共服务提供者的主要角色。现在转过身来搞收购,足以说明当初决策的失误,走了弯路。试想当年即使是政府全额贷款修路,到如今不但贷款已经还完,而且也不必支付那么高的利息。
同时需要指出,收购华快用的是“亡羊补牢”的老办法,谈不上什么新路。据媒体的报道,这样的弯路广州已经走过一次。2007年9月,广州市东南西环停止收费,正式纳入广州年票制范围。东南西环的“旧东家”是广州东南西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由广州市通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香港长江实业有限公司和合和实业有限公司合作兴建,原本约定至2032年1月方归还政府。2007年8月,国企背景的广州通达收购了另外两间公司所持的全部股权,该路段的收费也随即停止。回收华快,如出一辙。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当前的公路建设投资模式,从根本上杜绝公共服务的逐利行为,才能利国利民,也能少走些弯路。 □李千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