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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醉驾入刑第一人一审获刑三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4:16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广军 通讯员 黄陈谦 吕春芳 惠州市醉驾入刑第一人,惠阳区秋长一间家私厂老板昨日一审获刑3个月。

  昨日上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只有一名主审法官。由于是惠州首宗此类案件,吸引了大批记者前往采访。被告人谢铁塔,在惠阳区秋长镇开一间家私厂,今年41岁,高中文化,四川省开江县人。惠阳区人民检察院对谢铁塔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根据庭审描述的案情,5月10日凌晨,在惠阳区秋长街道办白石村路边大排档喝酒后,谢铁塔开着车回家,途中撞上路边工棚,群众发现后报警。交警赶到后,对谢铁塔进行抽血检验酒精,谢铁塔抵触并动手殴打办案人员。而鉴定结果显示,谢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16.62毫克,超过80毫克的醉酒标准。谢铁塔先被警方治安拘留,后被刑事拘留。

  没有过多话语的谢铁塔当庭认罪,哭求轻判,表示愿意改过自新。

  当日下午,法庭宣判,认定谢铁塔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谢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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