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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食药监局要求下架 尼美舒利儿童剂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4:16  南方都市报

  本地反应

  南都讯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广州市食药监局获悉,省、市食药监管部门将通过继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责成辖区企业尽快更改说明书,流通环节尽快下架等形式,执行国家食药监局的通知。

  一线医生应立即执行

  据悉,在对外发布相关通知前,国家食药监局已于本月15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药监部门责成辖区内制药企业修改尼美舒利说明书。

  广州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林勇胜表示,接到国家局修改药品说明书的通知后,广州市局的通常做法是立即转发相关企业参照执行;至于流通环节药品是否立即下架,则以通知明确要求为准。他说:“一线临床医生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就应该立即参照执行。”

  广州市食药监局药品安监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修改某种药品的使用说明书,说明该药品有存在不良反应的可能。他介绍,出于药品安全考虑,通常做法是以转发上级通知的形式,要求相关药品在流通环节缓冲期内立即下架,或由药企召回。

  药店销售态度更谨慎

  不过,尼美舒利完全下架仍需一段过渡期。南都记者昨日走访广州市天河、海珠、越秀区多家药店发现,虽然尼美舒利颗粒剂、干混悬剂两类儿童剂型仍有销售,但药店销售该药明显谨慎起来。

  在珠江新城宏城超市星汇店内一家药店,店员明确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下架了,不让卖了。”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对面一家药房,女营业员则明确要求出示处方证明才能销售,同时明确告知该药品可能对小孩有不良影响。

  海珠区客村和生堂、新港西路老百姓、康乐村海王星辰店等药房内依然有两种儿童剂型供选择。店员虽未明确要求出示处方,但更倾向于推荐其他药品,并强调其他药药性相对温和,而尼美舒利则必须是2岁以上儿童、发烧38.5℃以上方建议使用。即便出售,也不再整盒出售,而是“先用一包试试”。

  采写:南都记者 王道斌 华璐 实习生 杨硕 马海江 图片: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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