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审计署:8家央企职工薪酬存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4:16  南方都市报

  

审计署:8家央企职工薪酬存问题

  昨日,审计署发布2011年第12至第28号公告,公布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17家央企的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17家央企中有8家央企薪酬管理出问题,6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

  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亿多元

  审计结果显示,2007-2009年间,有8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这8家企业违规使用其他经费,用于给职工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买商业保险等。这8家企业分别是: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属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东悦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审计发现,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此外,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两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所属广州远洋公司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兼任董(监)事的下属公司领取薪酬1375.51万元。

  其中,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发放的问题薪酬福利超过1.51亿元。例如,2009年3月至6月,所属中国原子能工业公司未经中核集团批准,自定标准发放一次性职工住房补贴2268.80万元;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劳保用品名义向职工发放各类购物卡共计3228.53万元等等。

  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 .40亿元。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南方电网公司进行整改,已清理收回资金18.54亿元,其余正在抓紧清理。

  65名责任人受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

  审计署企业审计司负责人表示,截至2011年3月底,各企业对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已整改735项,整改完成率达93.74%,对6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

  企业审计司负责人说,各企业在整改审计问题的同时,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577项,内容涵盖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会计核算等,“其余违规问题仍在整改中,我们将继续予以跟踪和督促,尤其是促进企业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这次对17家央企的审计中,审计署发现有12家央企存在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或者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审计署已将问题移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其他问题

  中海油长期闲置土地

  审计公告显示,17家央企中,有6家央企不同程度上存在违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使用土地、未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缴纳土地增值税等问题。这些企业分别是:中国铝业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所属单位、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中海油所属企业2003年以前征用的830.78亩土地长期闲置,2003年至2008年,未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547.99亩。审计公告称,相关所属企业已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正在补办土地征用的各项手续。

  另外,公告显示,招商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有四个项目未按规定申报或未办理缴纳土地增值税,总税款达2.84亿元。

  部分电网公司乱收费

  审计结果显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司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价或调度政策,乱收取或少收取费用。

  2006年至2009年,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未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在电价外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等56.28亿元,其中35.10亿元用于补贴未经核准违规建设的电厂。审计报告指出,在发现上述问题后,广东电网公司已向广东省物价局申请纠正上述政策;云南电网公司已停止执行上述政策,并将结余资金4600万元拨付给相关发电企业。

  另外,2003年至2009年,广西、贵州和广东电网公司未严格执行差别电价和优惠电价政策,分别依据地方政府部门文件少收电价共计11亿元。审计报告指出,广西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已停止或已部分停止执行上述政策,广东电网公司已向广东省物价局申请纠正上述政策。

  采写:南都记者 杨章怀 实习生 文早 赵剑云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