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 振 通讯员 高立联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作为国家首批“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日前济南市出台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全市争取年内投运800辆电动汽车。
根据《济南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济南市将着重在公共交通领域推广电动汽车,今年将首先选择101路、102路和1路三条线路开展电动公交车试点运行,计划年内投运50辆电动公交车。年内还将新增200辆电动出租车指标,电动出租车按照3年或6万公里,以每公里0.5元获得财政补贴,试点取得经验后,现有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时,按比例使用纯电动车。据悉,第一批50辆电动出租车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投入运行。此外,市直机关和各县(市)、区机关部分工作用车、景区及景点旅游观光用车等也将逐步开始替换成电动汽车。
为保障电动汽车的电力供给,济南市按照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投资额度给予20%的财政补贴。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将在济南市建设集中充电站2个,充换电站9个,配送站60个,建成服务半径不大于5公里的服务网络。其中,2011年建设集中充电站1个,充换电站2个,配送站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