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12岁以下儿童禁用“尼美舒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05:17  大众网-大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综合“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国内外研究和监管情况以及专家意见,国家食药监局决定调整“尼美舒利”临床使用,禁止其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在《关于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的通知》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尼美舒利”口服制剂禁止用于12岁以下儿童;作为抗炎镇痛的二线用药,只能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在患者持续用药的过程中要注意监测患者的肝、肾功能、血常规等指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药或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尼美舒利”是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1997年在我国上市。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