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昊 郭姗姗)昨日,《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施行。记者探访江城多处楼盘发现,大部分开发商较“听话”,但仍有少数售楼处没有执行一房一价政策,中介执行则普遍不达标。《细则》要求,商品房销售应明码标价,一套一标,降价、打折应标明优惠幅度和折扣率,上调价格需重新申报。二手房销售应公布房龄、两证办理情况,不得有误导购房者、哄抬价格、不实宣传行为。
昨日记者探访江城近20个楼盘,发现一些品牌房企落实较好,但一些小楼盘很不到位。武昌友谊大道、积玉桥一带,不少品牌房企售楼处都按一房一价要求进行了各种信息公示,有的还自觉将物价部门举报电话附在公示牌上。汉口西北湖一楼盘,则把所有需要公示的文件、表格整齐陈列在大长桌上。
不过,也有楼盘公示力度大打折扣。积玉桥一楼盘就未公示建筑套内面积、折扣幅度、车位配比等信息;中南附近一楼盘则没有价格及销售情况公示,售楼人员称公示牌正在做。
房产中介执行情况普遍较差。昨日记者探访13家中介,其对一房一价要求公示的内容都存在较大缺失。有业者分析,楼盘执行一房一价较容易,中介行业执行较难,不过一房一价对新房价格涨势的遏制要远强于二手房。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不执行《细则》的商品房经营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涉嫌价格欺诈,则会面临5000元至50万元的罚款。同时欢迎市民对违规行为举报监督,举报电话: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