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2007年,三峡集团垫款22540.33万元为职工买经济适用房,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未按规定替职工缴个税3.3亿元,目前已补缴3.15亿元。
2007年至2009年,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代职工承担住房建设成本1557.82万元、物业管理费2137.53万元。
2004年至2009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3家企业以“赶工奖”、过节费等名义发放职工奖金福利2268.30万元未纳入职工薪酬体系,其中套取资金700.06万元账外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