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马岳君 实习生 王逸菲
《法制日报》记者5月20日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冲动而引发的暴力犯罪占到该市青少年犯罪的60%。
而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会城市,太原资金少、人才少、研究少,长期以来形成了谁都认为青少年审判要重视、要加强,但面对积累下来的困难和难题却有些力不从心的局面。
针对这种的情况,2010年9月1日,太原市少年法庭应运而生。法庭隶属于市中院,统管全市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一审案件。
小强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告人,开庭那天,小强没有被直接带到审判室,而是被带到了一间蓝色的房间。见到父母的小强顿时泪流满面。
太原少年法庭庭长郭立新说,开庭前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父母相见并接受心理辅导,几乎是目前处理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
在随后的开庭中,小强一改以往的抵触情绪,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案子很快审结。
“亲情会面可以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心理辅导还可以使被告人的情绪趋于稳定,减轻心理负担。”郭立新说。
“U”型审判台上,小峰涉嫌抢劫罪一案正在审理。在常规审判程序进行完之后,公诉人向法庭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峰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他的成长经历、家庭状况和性格特点以及社区反映、学校表现等。
法官吴云慧当庭宣读了心理咨询师为小峰做的心理评估报告:母爱溺爱、父亲粗暴的教育方式对其造成不利影响;初中未毕业即进入社会,生活技能与社会知识缺乏导致其无法适应社会,生活无保障,引发了犯罪。
郭立新说,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和心理评估报告是少年法庭庭审的必经程序和审判特色。虽然品格证据在刑诉法中尚不属于法定证据,但考虑到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把这些证据材料纳入量刑考虑的范畴,对青少年的挽救和教育是有极大帮助的。
法制网太原5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