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韩乐悟 就近日江苏西瓜“裂瓜”事件及公众对膨大剂使用产生的疑问,5月20日有农科院专家表示,我国已明确将膨大剂纳入农药管理范围进行严格控制;氯吡脲、赤霉酸等膨大剂与“瘦肉精”有着本质的不同,属于登记批准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江苏局部地区出现的西瓜“裂瓜”现象仍属个别情况,是生产技术问题,而非质量安全问题。
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张朝贤今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所谓“膨大剂”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中的一类。常用的有氯吡脲、赤霉酸。从使用多年的情况看,技术成熟,生产效果好。目前我国对农药登记要求十分严格,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只有经科学评价,证明较好的防治效果,对人畜健康和环境影响可控,方可取得登记。氯吡脲、赤霉酸在我国属于登记允许使用的农药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