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5月20日电 记者 通讯员张晓敏 在今天召开的天津市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动员暨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建国介绍,针对规避执行的突出问题,天津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
据介绍,这些具体措施包括:拓宽被执行财产调查渠道,落实被执行财产申报、财产查询、悬赏举报等制度,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执行财产查控工作;探索建立调查被执行财产统一网络系统,实现法院执行管理系统与银行、房产、车辆、出入境登记管理系统互联,利用计算机技术,形成被执行财产查控网络;加大打击力度,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暴力抗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运用刑罚手段,予以严厉打击等。
据了解,针对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现象,天津市将实行虚假诉讼责任告知制度,向当事人发放预防虚假诉讼告知书,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加强审执配合,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审判执行案件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疑似虚假诉讼的审查,形成防范虚假诉讼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