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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焦点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11:11  东方早报

  “我爸是李刚”案

  2010年10月16日晚9时许,河北保定22岁的社会青年李启铭醉酒驾驶轿车,在河北大学内将女生陈晓凤和张晶晶撞伤,在逃逸至校门口时被保安和学生拦住。据称其被截停后曾叫嚣“我爸爸是李刚”。次日,陈晓凤死亡,张晶晶脱离生命危险。望都县人民法院2011年1月30日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犯罪嫌疑人李启铭有期徒刑6年。

  此间,“我爸是李刚”成为一个特指“仗势欺人、骄横跋扈”的符号语言,引发媒体和社会持续广泛的关注。“我爸是李刚”被媒体评为2010年十大网络流行语之首,而与之相关的“李刚有5套房产”、“李刚岳父是某副省长”等等“内幕性消息”,更成为网络和现实中令人瞩目的焦点。

  首例酒驾入刑判决

  河南省舞钢市后营村五组村民侯光辉于2011年5月1日20时40分许,驾驶豫DB1365号黑色奇瑞小轿车沿河南省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铁山大道路口时,被民警发现酒后驾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23.7mg/100ml。5月5日16时,舞钢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侯光辉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自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刑法修正案(八)》以来的全国首例“酒驾入刑”判决。

  高晓松醉驾判半年

  2011年5月9日22时25分,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昆仑饭店与朋友喝酒,他喝下一瓶威士忌,又和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后,高晓松驾驶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回家,在北京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造成连环追尾事故。10日1时30分,经检测,高晓松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mg/100ml。16日,交管部门在法庭里向高晓松宣读了吊销驾照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今后5年内高晓松不得重新考取驾照、驾车上路。17日14时30分,东城法院对高晓松醉驾案做出一审判决,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

  深圳酒驾撞人顶包案

  2011年5月13日晚,深圳南山桂庙新村附近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司机驾车撞倒一对母女后,非但不救人,反而围殴闻讯赶来的伤者丈夫。伤者反映称,投案自首的男子不是驾驶员而是顶包者。17日,涉嫌酒驾逃逸的司机孔某远被警方刑事拘留,车主张某红被行政拘留。昨日,交警局再次对外通报称,另4名涉嫌在撞人事故中作假证的人员,均被行政拘留10日。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再次对外通报称,南山“5·13”撞人事故其他涉案人员李某强、田某升、钟某霞、曹某营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交警局对上述4人处以治安拘留10日处罚,其中李某强系南山区纪委工勤人员(非公务员),已被停职,接受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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