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穗仁宣报道: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途离职人员,按规定可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广州市各区、县级市社保经办机构从23日(下周一)起开始受理申请。20日,广州市人社局正式明确了办理流程,其中,第一步是由相关人员向其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
本月初,广东省人社厅出台政策,明确原来在各级机关和属于事业单位的学校、医院、研究所单位等中途离职的人员,可以按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养老保障问题。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相关人员辞职、犯错误被开除等原因中途离职,结果将是“净身出户”,其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时的缴费年限只能从“零”开始计算,难以获得养老保障。
该政策明确,相关离职人员,可以由本人选择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经审核确认的原工作时间),按照一定的缴费标准,通过一次性缴费这一特殊方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纳入社保后,享受与其他参保人一样的政策,达到退休年龄按照统一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而可较好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这一政策出台之后,马上受到热烈欢迎。很多群众希望能马上办理,马上受惠。为此,广州市人社局迅速与各方协调,正式明确了办理流程,流程包括四个程序:
第一程序: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档案所在单位提出审核原工作时间的申请。档案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的档案资料,填写《一次性缴费审核表》,连同其个人档案送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县级市人社部门审核。
第二程序:由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缴费年限和核定缴费数额,并将《一次性缴费审核表》退给申请人。
第三程序:相关申请人携带已作出一次性缴费年限选择、经过核定的《一次性缴费审核表》及身份证等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地税部门缴费。
第四程序:申请人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的条件后,按规定申领基本养老金。
具体程序和要求,可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