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内轿车被划、玻璃被砸、轮胎被扎的事件,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本报近日又接连报道了几起。
一夜之间,十多辆车被“黑手”划花,究竟是谁心怀这么大的怨气?从媒体报道看,此类事件往往没有下文,“受伤”车主只能自认晦气。就像一名网友在车友论坛里所说的那样:报警没结果,监控拍不到,物业管不了,两个字,“无解”!
有人认为这是仇富心理作祟。其实,在机动车越来越成为常见代步工具的上海,因为一辆车产生心理不平衡的情况已经很少。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受害车主谈及伤车“黑手”满腔愤慨时,有没有想过:自己在停车时是不是阻碍了他人通行?开车时有没有蛮横无理耀武扬威?
如此看来,私家车数量猛增、停车泊位急缺而造成的“人车争地”现象,才是屡屡发生的“划车”事件的“黑手”之一。换个角度来思考,在另一些小区居民心里,那些乱开车、乱停车、乱占道的现象,那些雨夜里突然一声惊雷、百车齐鸣的噪声,何尝不是另一种无处诉苦、求助无门的“无解”呢?
乱停车、乱占道显然是不对的,但因此动手“划车”、“扎胎”,则是用一种不合法手段,去对抗另一种不合法,反映出的,是一些人法治意识的淡漠。据警方介绍,划伤他人车辆已经构成“损害公私财物”,按照法律,超过5000元案值,就可以按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即使损失未达到5000元,也可处以治安处罚。
去年,福建曾出现过一个名为“划车妹”的网友,发帖称要“为正义而划车”,惩罚乱停车行为。不少清醒的网友认为,这种做法建立在违法基础上,缺乏正当性,最终只会导致矛盾冲突愈演愈烈。
业主乱停车占道,尤其是占据消防和急救通道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是一种侵权行为,因为它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公共安全权利”,对此,业主应该通过业委会与车主协商,如对方拒不改正,业委会可通过法院起诉对方侵权。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业委会很少出来“主持公道”,由此导致了少数人心怀不忿而动手报复。以怨报怨,痛快了一时,积压了矛盾,损害的是社会和谐的长远利益。
怎样把“划车”那个“无解”的问号拉直,值得思考的很多。比如,随着社区机动车辆的增多,我们原有的法律法规是否还能适应现状?行政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是否应向小区公共部位延伸?有车居民和无车居民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各自的利益诉求?这些,都需要加紧研究,想在前头,别等问题大量爆发,才急急忙忙“抓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