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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买书或可拿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1日14:52  新民晚报

  广东培育文化消费

  本报深圳电(记者于明山)广东居民今后在看电影、看戏及购买书籍等基本文化消费上,将有可能享受到来自公共财政的补贴。在第七届文博会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雄表示,广东将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培育文化消费,通过对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拉动文化消费。据悉,东莞桥头镇从2011年起,将连续5年每年斥资1000万用于文化建设,其中部分用于补助市民购书订报。只要有东莞户籍或有居住证,便能享受到每人上限200元的“文化消费补贴”。

  “十一五”期间,广东文化产业发展迅速,2010年产业增加值达2524亿元占全省GDP比重5.6%,从2006-2010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6%,高于同期全省GDP增幅水平,规模总量约占全国文化产业比重的1/4。作为“十二五”期间广东发展文化产业的重点,林雄表示,广东将重点建设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版权、演绎娱乐、网络文化服务、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8大产业,推进“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和“粤台两岸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强市和特色文化产业县(市、区)、镇。

  林雄表示,广东将大力培育文化消费,开展“文化消费补贴计划”和“国民文化消费卡工程”试点,对人民群众看电影、看戏、看有线电视和购买书籍与音像电子产品等基本文化消费进行补贴,拉动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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