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志坚 沈春梅 曹洁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沈春梅 曹洁)近日,经国家版权中心审核,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开发的“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确认原始取得和享有全部权利。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拘留、批捕、起诉、审判四个环节,至少需要办理3次换押手续,如果案件退查或不捕不诉,换押次数更多,每次换押必须有案件承办人到看守所进行现场换押,占用宝贵的办案时间和大量的人力物力。自去年8月起,太仓市检察院通过自主研发的“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就可以在网上实现换押。
据介绍,该软件主要以“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信息表”为模板,通过安全的网络硬件支持,建立与公、检、法原有内部网络相对独立的信息共享平台,既能实现在押人员信息在公、检、法部门之间流转、共享,又能实现与公、检、法原有办案系统进行数据采集、交换。
在该软件开发使用前,太仓市公、检、法三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在物理上是完全隔离的,三机关的办公办案系统也在各自的内部信息网络系统封闭运行,案件信息难以共享,监管容易脱节。针对这一情况,去年1月,太仓市检察院提出建立“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得到太仓市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经公、检、法三机关调试及试用后,该系统于去年8月正式运行。
实现信息共享后,公、检、法三家可根据案件流程,在网上发送换押通告,将每个案件的换押操作发送给下一个接收部门,即时完成在押人员期限变更申请、审批、换押等工作。在“羁押期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上,公、检、法三部门诉讼期限在统一平台上显示,一旦发生超期羁押,出现超期羁押的环节、承办单位与案件承办人等情况一目了然。
据统计,从平台运行至今,太仓市公、检、法三机关已实现网上换押1556人次,太仓市检察院实时监管案件876件1288人,未发现一起超期羁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