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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梅谈收费公路——还收费公路以“公”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5日08:54  法制日报

  ???? 虽然公路收费问题早已被社会所诟病,但公路收费方却乐此不疲。比如广州市花都区的四角围收费站和龙口收费站仍然明目张胆地宣称要再收费50年,国家规定的30年收费最高期限形同虚设。

  然而,这样“长寿”的收费公路却需要全民买单。大至汽车家电、小至网购的一袋奶粉、一只土豆,链条上的每个人都在为这样的“买路钱”付出不合理的代价,这种传导在农副产品上的表现尤甚,在一定程度上已直接推动了物价的上涨。

  此前,审计署的调查显示,18个省市19万公里中的8.68万公里收费公路中,用来还贷的钱不及所收过路费的1/10,远远低于规定的70%的比例。人们不禁要问,这些巨额资金都到了谁的手里?有没有人告诉公众一个清楚的答案?公路归根到底是公共资源,否则,“公路”就成了“私路”。收费公路的根本性质是“公”,不能让收费站成为国家经济血液运行中的“血栓”,姑息一部分人如蚂蝗吸血,获取不正当私利,损害全民的公共利益。

  (仲江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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