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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以法院名义诈骗深圳中院提醒民众未开通交纳诉讼费语音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1日08:06  法制日报

  ??? 本报深圳5月30日电 记者游春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该法院网上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民提防不法分子以法院名义进行电话诈骗。

  深圳中院在公告中称,近日,该院频繁接到群众电话咨询或举报,称有不法分子通过语音电话以深圳中院名义诈骗接电话人到法院领取传票或开庭,或交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或要求其将涉案银行存款转移至所谓的“安全账户”。

  深圳中院对此表示,目前,该院尚未开通以“语音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在立案后预交诉讼费,一律凭法院开具的书面通知书,交至指定银行账户。该院指出,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一般采取书面形式,送达法律文书主要有3种途径:由案件法官或书记员电话通知当事人直接在法院立案大厅诉讼材料收发室签收;通过“法院司法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法官助理、法警或书记员直接上门送达。

  深圳中院提醒,广大群众若遇到以法院名义电话要求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交纳诉讼费、申请执行费等情况时,千万不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或往该院公布银行账号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上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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