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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半路夫妻”相处18载 财产纷争反目成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1日07:59  南海网

  这原本是一对有着相同经历的夫妻,他们结合之前都有着自己的家庭;因为爱和责任,他们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刚开始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要好好经营自己的家。岁月走过18年后,这对夫妻因为情感问题又把这个家重新分开;可是,他们也因此反目成仇,原因是对家庭财产产生了争议:女方因为拿不到应得的财产而怨恨,男方因为女方的离去而埋怨。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南海网记者近日采访了这对夫妻。

琼海“半路夫妻”相处18载财产纷争反目成仇

  李德花流着泪水诉说无奈(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同样经历组成一个新家庭

  今年54岁的李德花是琼海市万泉镇丹村人。她之前原本有着一个家庭,家里有着她和丈夫生育的一对儿女。她说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当时就想好好照顾自己的家和孩子。可是,“因为丈夫的花心”,她最后只好含恨离开了这个家。离开的时候只带走当时才7岁的女儿,而把男孩留给了丈夫。

  今年58岁的曹某是琼海市万泉镇南轩村人。他在之前也有着一个美满的家庭,家里有着他和妻子生育的二男一女三个小孩。他说当时虽然家里并不是很富裕,可一家人和和睦睦,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可是,天有不测风云,那一年,妻子因病离开人世,只留下三个嗷嗷待养的孩子。

  缘分就这样光顾了这对苦难的人儿。1992年5月,李德花和曹某经别人介绍相识。认识后,有着几乎同样经历的他们虽然没有年轻人的浪漫和激情,但都对对方产生了好感,他们的感情来得更快,一下子就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那一年8月,患难中认识的两人登记结婚,带着各自的孩子组成了一个新的家。

  苦难岁月16年来风雨同在

  双方是在互相了解的前提下走到一起自主自愿缔结婚姻的,由于都是“过来人”,彼此都能体会的对方的感受和不易。因此,他们结婚后虽然日子过得很紧凑,虽然孩子们一下子还不是很适应对方,可是他们总是真心真意地为对方考虑,为对方的孩子考虑。孩子们也慢慢适应了对方,这家人也开始其乐融融起来。

  结婚后,双方都感觉到日子很紧凑,而两人都是很勤劳的人,所以他们互敬互爱,同心持家立业。李德花说,她嫁到曹家后,为了让丈夫在外面安心做生意,她几乎“包了家里所有的农活”,包括割橡胶、种菜、上山放羊、照顾孩子等。与此同时,曹某也在外面拼命赚钱。

  在夫妻俩的同心操作下,他们不仅把四个孩子抚养教育成人,这个家也渐渐富裕起来,1999年他们还在琼海市加积镇建造起一栋三层475.6平方米的楼房。

  可以说,一直到2008年,这对夫妻总让人很羡慕,这个家庭也成为村民们称颂的好家庭。

  

琼海“半路夫妻”相处18载财产纷争反目成仇

  对于母亲的遭遇,亲生女儿也无奈(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矛盾渐现离婚是最后结果

  其实,如果他们俩一直这样下去,或许就成为这个地方不少“半路夫妻”的楷模。可是,他们最终还是走不到白头偕老的岁月。日子好过了,房子大了,口袋有钱了,孩子成人了,可他们的心也开始走远了。他们再也没有同甘共苦的感觉,没有那种相依为命的意愿,没有舍身为对方的精神。他们开始打着自己的算盘……

  矛盾最终在他们婚后15年后爆发了。

  据李德花说,结婚多年以后,她才发现“曹某大男子主义思想很严重,性格粗暴,不准我随便说话,不准外出,而且经常打我。最严重的一次在2007年4月9日,他又把我打得脑震荡”。2007年5月起,这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开始分居生活”。

  对此,曹某却认为,造成夫妻不和的主要原因是她“常常拿钱不告诉我”。他说,当时他在外头做生意,家里的橡胶及椰子等收入都是妻子在管理,可是这些钱总莫名其妙地“流失”了。

  他不承认自己打了李德花,“有时候因为夫妻之间有不同意见发生争执而已,只是2008年2月12日在争议中打了她一巴掌”。

  2008年3月,李德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和曹某离婚。因为曹某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所以判决:不准他们离婚。

  可是,这对夫妻并没有延续他们的感情与婚姻。2010年3月,李德花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曹某离婚。2010年11月,法院依法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到此,这对维持了将近18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琼海“半路夫妻”相处18载财产纷争反目成仇

  这张结婚证,她如今还舍不得丢弃(南海网记者孙令正摄)

  恩爱何在 财产之争谁有理

  夫妻感情破裂后,两人主要的争议是家庭财产怎么样分割。

  李德花说,曹某生意多年,“有存款58万元”;曹某认为,“赚的钱都为了家庭孩子花完了,只有20万元存款”。李德花说,“那套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曹某认为,“房子因为生意已经早抵债给别人”……

  于是,公有公说,婆有婆理。

  法院认为,那栋三层的楼房因为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曹某因借别人的债务已在执行中抵债给债权人,不存在可处分财产”。而李德花认为的共同存款58万元,法院经过查询取证后认定,夫妻“共同存款为人民币200244.16元”。

  法院最后判决,曹某“支付给李德花人民币100122.08元”;至于100棵橡胶和100棵槟榔及一辆客货两用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参照当地的标准,李德花应该分到一半就22500元。

  可以说,闹到这地步,这宗离婚案应该尘埃落定了吧。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它依然没有结束。

  结局延续输赢也无法快乐

  李德花说,自从2008年跟曹某提出离婚后,她就搬出了曹家,一个人四处打工维持日子,生活过得很辛苦,因为“吃不定时,住不定所,身体又常常生病”。去年11月法院判决离婚后,她就希望曹某能尽快支付她“应该得到的12万元”。

  可是,直到今天,曹某依然“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支付我12万元,虽然我也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可是,半年过去,我却拿不到一分钱”。

  她说,那么多年来,因为跟曹某闹离婚,她“也借了很多钱”,如今的她只好在建筑工地打小工,因为身体不好,赚的钱“也只能够看病了”。

  她说,她现在有家不能回,有钱拿不到,有病不能治,有债不能还,真是“不知道怎么过”。她只希望“执法部门能帮我把钱拿回来”。

  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半年了,为什么曹某还没有把钱支付给李德花呢?

  曹某对记者说,“因为孩子读大学及搞生意”,所以他现在也没有那么多钱支付给她。不过,他表示,“可以把家里的橡胶和槟榔及一辆客货两用车给她,折合5万元吧。剩下的7万元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还完”。

  至于李德花现在没有地方住的问题,曹某说:“她可以回来住,等她有新的地方住了才搬走”。

  ( 南海网琼海 6月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孙令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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