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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起征点会增加财政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1日08:06  东方网-文汇报

  根据中国人大网昨天下午公布的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经收到大约23.7万份意见,征求意见昨天结束。按照目前个税征税人口约8000万来看,平均每348个纳税人就有一人提交了意见,参与度空前。

  针对此次个税法修改,知名税法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税法从原来行政部门提出草案到倾听广大民众和纳税人的意见,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对于推进今后法律制订的公开、民主、透明具有标杆意义。但是,从个税调整的内容来看,无论是起征点还是税率,都未能达到立法者的目的。

  3000元起征点仍偏低

  通过中国人大网点击个税修改的征求意见栏目,在提交了个人资料后便能发表意见。主要有三个内容,一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是否同意,若否,可以提出具体建议;二是纳税时间的变动;三是纳税的税率从9级调整为7级。

  对于起征点从2000元调整到3000元,胡怡建认为,无论是从财政部提出的依据还是从地方的实际情况来看,都偏低。首先,3000元是以统计所得的人均消费开支1130元为基础,乘上当前就业人口的抚养系数1.9,得到大约2300元的基数,再按照2年10%的年均通胀率,财政部最后得出维持正常开销的个人薪金所得为2700元左右,因此相关人士认为3000元的起征点定得已经留有余地了。但胡怡建认为,在基本生活支出中,住房开支统计不合理。比如对一个地方的住房开支只统计了租金,在计算的时候又将流动人口的租金支出除以包括了拥有房产的本地常住人口的总数,而非除以租房人口,数值偏低。另外,买房的还本付息支出也没有统计。

  其次,地区差异没有考虑周详。1130元的消费对于上海这样的沿海城市明显被低估。在上海1130元仅够吃饭,还不算交通费,更不用说住房支出了。

  胡怡建说,起征点提高的目的并不是通过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来增加收入,而是消除通胀对这部分人群的影响。提高起征点可以使中低收入者的名义收入提高,但通胀的压力还在,居民实际购买力并没有因为起征点提高而得到增加。

  起征点未充分考虑通胀因素

  根据个税法修改的说明,“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胡怡建认为,提高起征点看似会减少财政收入,但从历史调整来看,个税收入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有所增加。首先是测算方法过于静态,没有充分考虑因为通胀而增加工资薪金收入的因素。比如:原来28%的工薪族要缴税,起征点提高后可能只剩下12%左右。但第二年往往会有更多的人收入增加,重新变成纳税人群。而从历史上看,第一次是在2005年10月27日宣布将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次是在2007年12月29日宣布将个税起征点由1600元调高到2000元,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两次调整照理来说都会导致财政收入下降,但考察发现,提高后当年个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6%到18%。

  预计此次也不会例外。胡怡建说,所谓提高起征点会导致财政收入下降是过度夸大。

  中等收入群体税负加重

  对于此次个税税率的调整,胡怡建认为,从实际操作看有明降暗升的问题,中等收入群体因为通胀造成的货币贬值问题不但没有消除,其名义税负水平还将有所上升。

  草案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由于收入比免征的中低收入群体要高,中等收入群体并不能享受起征点提高带来的抵消通胀的好处。同时,过去的较低税率也不再享受,反而要承担更高的税负。胡怡建认为这很不合理。他表示,当前除了通过个人税收来调整财富分配结构外,最关键的还是要在第一次分配时更加公平合理。

  本报记者陈韶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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