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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群凤案:网友一边倒求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3日08:14  南方都市报

  

韩群凤案:网友一边倒求轻判

  

韩群凤案:网友一边倒求轻判

  网络直播

  韩群凤,一个悲情母亲的庭审现场,@南都东莞官方微博并未缺席。该案罪与罚、情与法的庭审不但会被记入东莞人乃至国人的心灵史册,而且亦将会被载入东莞司法史的一页,因为这是东莞市第一法院第一次全方位直播法庭庭审。昨日庭审开始前,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莞香花开提前公布了庭审直播的预告,并把@南都东莞官方微博作为直播庭审的推荐。

  关于韩群凤一案庭审微博直播的消息早已在东莞微博圈发酵。直播预告在庭审前一个晚上已发出,直至翌日凌晨,微博网友针对韩群凤一案及直播庭审的焦点仍争论不休。开庭前,针对媒体微博直播的特点,东莞市第一法院在现场特地提供了网络资源,以便@南都东莞官方微博能够顺利进行。小小考量,其实是东莞市第一法院背后的深思熟虑——— 媒体官方微博直播庭审,这在东莞还是第一次。

  昨日上午9点38分———“法官:你犯了什么事?韩群凤回答:我杀害了我儿子。”这条残酷的微博掀开@南都东莞官方微博直播的庭审现场,网友对此案的意见再次发酵至新高潮。上午11点08分,当微博直播公诉人在庭审中读出“请求轻判”的微博时,网友们以单条转发超千次的频率,以鼠标代表举手,作出对韩群凤案的“投票”。

  网络数据

  1123名网友投票建议从轻判决

  新浪微博投票首页关于韩群凤一案的投票数据,截至昨晚8时再创新高。南都记者统计3666名网友投票数据如下:其中100人(3%)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任何理由也不能免死”;1123人(31%)认为“无论从人情还是法律看都应该谅解从轻”;2231人(61%)认为“艰难前行的背后是政府和社会救助的缺位”。

  韩群凤应不应该轻判?

  【拍案】:韩群凤亲手杀死自己的双胞胎脑瘫儿儿子,背后内情催人泪下。尽管网友民意一边倒地在微博上表达“请求轻判”的意见,但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生命无人可以剥夺。法与情、罪与罚之间,一场宏大的意见分歧正在被残忍呈现。

  ●求判派

  @孙祥明(东莞残疾人):韩群凤杀死自己的双胞胎儿子,丈夫和很多村民求法官轻判,我们知道脑瘫的人,大脑可能是很正常的,他们不是脑死亡,任何人也没有权利杀死他们,如果法官轻判,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共同谋杀了这对双胞胎,和纳粹屠杀犹太人没有区别,(都是为了让自己享受好的生活)如果法官轻判,以后会有更多的残疾人、失能老人被谋杀,纳粹的法律是屠杀劣等民族,中国的法律呢?是屠杀劣等人吗???

  @老芋头(著名宪法学家、北师大博士生导师):考虑到此案的特殊情况,我认为会相对轻判,但毕竟是两条人命,也不会判得太轻,毕竟中国刑法上并没有此种情况可以从轻的规定。出于“情”的考虑判得太轻,会损害法的权威。

  ●同情派

  @美酒加咖啡甜蜜蜜(广州母亲网友):只要是做母亲的,都能深深地感受这个母亲的痛苦,她的两个脑瘫儿子,无论是生还是死,痛苦都会伴随这个可怜的母亲一生。她还需要判刑吗?她的人生已经比服刑更痛苦了。

  ●中立派

  @ bayuexiaochao(广州高校学生):昨天来讲座的陈斯老师就是东莞第一法院的院长,提到了这个案子。法律思维与大众思维的差异如何平衡,法院如何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这将是我国社会转型期法院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 Now Do弘毅(河北张家口网友):轻判依据为何?依我国刑法何条原则?一位母亲承受着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之重,社会人士齐主轻判,由此可想我国证据制度是否可引进人情证据,以弥补法律的古板。然而,法之威严亦取决于其“一根筋”,如何权衡,法官请自由裁量。

  谁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拍案】:微博直播过程中,一位网友愤然指出:在这场对脑瘫儿母亲的审判中,被告席上坐着的应该是“政府救助和社会责任”。实际上,韩群凤坐在被告席上,她不愿主动谈及自己遇到的巨大困难,但是她无法回避“巨额医疗费”、“天价护工费”还有“学位永远紧缺”等压迫她神经的字眼。从广州赶来庭审现场力撑韩群凤的脑瘫儿母亲杨明明直言:“其实韩群凤可以遗弃脑瘫儿子,把救助责任推给政府和社会,但是她没有,所以她选择了这样一种悲壮举动”。———那么,究竟谁是这场悲剧的凶手?

  韩群凤(本案被告):2010年7、8月,我们申请有床位的学位,他们说没有学位,还有七八十人在排队申请不到,最后就没有(申请到孩子学位)……孩子越来越大,我抱也抱不动,没有独立生存能力,我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也是最大的问题。

  @东莞大妈(微博网友):但愿在我这辈子能看到全民免费医疗!!脑瘫孩子没人救,还有很多其他孩子也没人救!每一个得了重大疾病的孩子背后,都是一个个倾家荡产、艰难而又绝望的家庭!!

  @可乐m am i(微博网友):哪个母亲愿意亲手溺死自己的孩子,这背后的艰辛谁人知道?如果社会有健全的福利保障制度,也许这样的人间悲剧就不会发生。请法官轻判。

  庭审直播究竟好不好?

  【拍案】:对于东莞市第一法院在东莞首开视频、网络直播法庭庭审的做法,消息一出,口水纷飞。直播庭审究竟好,还是不好,这是个问题。2010年2月,美国新泽西州费尔利厄·迪克森大学调查结果显示,60%的受访者认为,对庭审过程进行现场直播更有益于民主。但是,亦有法学界泰斗认为,如果庭审决策权并非由主持庭审的法官把握,那么直播的只是表面现象,庭审再公开也难以成为监督司法的渠道。关于昨日韩群凤案的庭审直播做法,讨论不会终止。

  ●力挺派:

  @南方陈伟华(东莞知名网友):我不知道贺卫方何出此言。首先是有技术上的考量,闪光灯对庭审确实有干扰,但网络直播在技术上是不等于摄影的;其次,公开也是需要训练的,不能因为部分法官在直播面前定力不够,就认为直播在根本上是错误的。

  @王令律师(知名拆迁案维权律师):我个人是赞成可以直播的。但是现在的情况,或许并不具备直播的条件,导致为了直播而庭前早有定论。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能够具备这种能力,即只依据法律判案,直播显然是有利的。

  ●力反派:

  @ hellosuy:贺卫方说“镁光灯刺眼的光芒,摄影师不停地走动,还有当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同时被成千上万公众注视所带来的心理压力或激发的‘做秀欲’,都会妨害庭审过程的庄重与严谨。”我是觉得之前400多人的集体签名请求、媒体关注等都已足够。

  @ G _君(珠海微博网友):我很不赞成微博直播。妈妈亲手杀死孩子已经很痛苦了,虽然很不应该,但也很无奈,而现在她的痛苦就是通过微博在一点一点地曝光在公众的目光下。且不论这个,微博直播庭审现场的意义何在?对审判结果有影响吗?如果有,那就妨碍司法公正。

  08-12版采写:南都记者 饶德宏 卫学军 黎明 通讯员 廖蔚

  摄影:南都记者 陈奕启(除署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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