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陈伟华 通讯员赵剑红 柯建明 东莞餐厨具企业要注意了,7月1日起,欧盟又有新的规定,对产自或发运自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聚酰胺和密胺塑料餐厨具采取特别措施。
据东莞检验检疫局介绍,这些特别措施包括:进口商必须提供产品初级芳香胺与甲醛符合欧盟限量要求的声明,并附上相应的检测报告;成员国为进口货物指定特定的第一入境口岸,并在互联网上发布入境口岸清单;成员国主管部门将按10%的比例对进口货物进行抽样检测。
据东莞检验检疫局统计,2010年东莞检验检疫局共检验检疫出口聚酰胺和密胺塑料餐厨具6019批次,金额6853万美元,产品主要出口美国、欧盟、日本、中东、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出口欧盟将近1000批次。
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做好应对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