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阮占江赵文明通讯员陈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近日在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共8章72条,从破解制约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瓶颈问题出发,牢牢把握了当前火灾防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适度前瞻性,将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制纳入立法的重要内容,构建职责分明的责任体系,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落到实处。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派出所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烟花炮竹和具有一定规模个体工商户管理上有所创新突破,同时针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突出问题和火灾隐患整治的主要矛盾,加大了执法追究力度,增强了法律威慑力,为湖南省的消防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
新办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要配置火灾报警信息显示及疏散指示系统,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歌舞厅、影剧院、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国家级或者省级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及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安消防队等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综合性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