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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名“超龄子女”居港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5日08:0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港人在内地“超龄子女”今年4月1日起,可申请单程证赴港与父母团聚。香港保安局昨日在立法会透露,截至今年5月底,约170名“超龄子女”已获发单程证来港。港府已为上述新移民在就业、住房和医疗配套方面做好政策准备,其中今年香港再培训局将提供13万个培训学额,并为他们预留3万个备用学额。

  国家公安部今年年初宣布,4月1日起,容许符合资格的港人内地“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赴港。

  昨日,有议员要求,政府应追踪调查“超龄子女”来港后的就业或升学情况,研究配套的社会服务,以协助这批人士融入社会。

  对此,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周锦玉表示,所有单程证人士申请香港身份证时,入境处除收集其基本个人资料外,有关资料将会提供给政府,以便研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政府是否需要追踪调查“超龄子女”来港生活后情况,则需要再作商讨。

  为让港人内地“超龄子女”来港后尽快融入社会,港府将全力协助“超龄子女”就业。来港的“超龄子女”如有需要,可按现有途径申请公共房屋。此外,“超龄子女”来港定居后可使用香港公营医疗服务。

  在社会福利上,“超龄子女”不论居港多久,只要证明有需要及符合有关的申请资格,均可在社署获得各种协助和支持,包括就业支持服务、紧急救济、慈善信托基金的临时补助金以解决特别及紧急情况、医疗费用豁免、幼儿服务、实物支持,辅导服务以及单身人士宿舍的宿位。

  ■ 名词解释

  2001年11月1日前,根据内地有关规定,香港居民在内地符合规定条件而未满14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单程证赴港定居,申请人若在等候内地机关审批过程中满14周岁,便不获批准。“超龄子女”就是指这类在等候审批过程中超过14周岁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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