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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货车限行 特种车辆不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08:09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闫海滨 为进一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现象,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交警决定从今年7月1日零时起,对大城区市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进行调整。交警昨日通报称,7月1日至31日为规劝教育期,其间交警对冲禁区货车以教育为主,8月正式开罚。

  据介绍,管制措施调整实施的第一个月(7月),交警将安排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及附近道路交通巡逻监控,对于进入新设禁区的货车以纠正教育规劝为主,不予处罚。8月开始,交警将在市中心区各主干道主要入口处设立固定执勤点,在禁行区域内设置流动执勤点,查处到货车冲禁区违法行为就会开罚。

  交警介绍,货车禁行区内,对关系城市抢险、救灾、供水、供电、邮电、医疗和市政维护等特殊用途的货车,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批后凭通行证可在指定时间、范围内通行。但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7月1日0时起,东莞市区货车禁行区域和时段:

  1、在市中心区东宝路-东城东路-翠峰路-新源路-四环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东宝路范围以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每天交通高峰时段(即7时至9时、16时至20时)禁止货车通行。

  2、市区环城路-莞穗大道-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环城路范围内道路(不含以上道路和107国道),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籍号牌核定载重量1吨以上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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