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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与电闸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08:09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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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你是一位租房子住的新莞人,每年的房租已经一次过地交给了女房东。可女房东的老公因为没钱花,让你再给他也交一份房租,你觉得很荒唐。我想,只要不是钱多得没地方放的人,都不会答应这位“女房东的老公”的无理要求的。

  你还说,因为你不愿意交纳“重复房租”,“女房东的老公”换了个说法:“你交给我的房租,我将用在你租住的房子的维护上”,你仍不愿意改变主意,坚持只交一份房租。结果,“女房东的老公”恼羞成怒,把房子的电闸给拉了,让你不但上不了网,开不了空调,晚上还得摸黑过日子,你觉得很不爽。

  有人建议你,发起一场讨论。论题是:合上电闸是否应该以交纳“重复房租”为前提?这话太弯弯绕了,直接说“恢复通电是否应该以交纳‘重复房租’为前提?”不就行了。可是,你觉得这样的讨论,对你“恢复通电”并没有多大的帮助。

  其实你不用如此悲观的,不知道你看了今日南都东莞读本没有,那里也有一个关于“是否应该将A作为B的前提”的报道,报道中说:“不缴路桥年票费不让汽车年审,这几乎成了多地交警的公开做法。东莞市第一法院东城法庭判决认为,交警部门不应将是否买年票作为年审前提。”我想,给点耐心,看看他们争论的最后结果究竟是“前提”还是“不前提”,或能对你“恢复通电”有帮助?□ 辛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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