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阳
党的优良传统都是在残酷的战争年代形成的,生死搏斗的战争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过滤筛选机制,致使它的胜利者只能是党风良好的一方。但随着新中国成立,这种机制就消失了。
进入和平时期后,党风的好坏归根结底取决于体制机制。需要有和平的竞争、监督、筛选机制,以替代和补偿战争本身所固有的这种功能。没有来自党员和人民的真正监督与筛选,就无法实现对于权力的实质性制约。强大的他律通常导致强大的自律,这是普遍规律。战争年代,参加革命本身就是很危险的事,所以通常总是有相当的道德自律的人才会自愿参加革命;参加革命后,如果在党风方面不自律,而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听不进批评意见、也不做自我批评,那又会更多地面临失败和付出生命代价的危险。所以,来自敌人的残酷他律本身就在导致强大自律队伍的出现。但这种他律消失后,如果没有新的有力的他律机制跟进,自律就会随之弱化,以至走向崩溃。这对于已有很强自律的老干部来说问题还不大,但对和平时期入党的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问题就越来越大了。现在当干部不再是必须拔出驳壳枪冲锋在前,而是可以享受在前了。这种和平时期的制度体制环境,必然会产生越来越大的腐蚀作用。所以,当前党风好坏,关键不在于强调自律,而是在于必须在制度体制上切实解决他律问题。离开了他律讲自律,基本上只能是形式主义走过场。
因此,要坚持党的领导,那就必须在制度上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
在和平年代,坚持为人民服务前提下的党的领导,实际就是要通过和平竞争的方式,更好地赢得人民的信任,更可靠地为人民服务。因此,我们必须特别强调政治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共产党就会蜕化变质。从反腐败的高度看,逐步推进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有效遏制腐败变质倾向,从而坚持为人民服务前提下的党的领导,无疑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这个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邓小平讲得很明确:苏联模式政治体制弊端的“总病根”就在于“权力过分集中”,“民主太少”。这种政治体制最终必然会导致党和国家蜕化变质。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对象是苏联模式的政治体制,任务是“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方法则是“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党政分开”、逐步普选等。
党权是有边界的,应把党权限制在应然的、合理的范围内,同时使民权和政权获得应有地位。“权力过分集中”的涵义就是党权超过了应有的边界,以至于党权占据了人大权、政府权、司法权、社会权的领域,实际也就是占据了民权领域,这些都是很危险的。
当然,政治体制改革还必须考虑中国现状。我们所说的政治体制改革应当是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实现各方利益的改革。为此,我们就必须在改革中做出相当程度的实质性妥协,以实现各方普遍共赢。只有这样,才能比较顺利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切实有效的政治改革,真正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本文摘编自2011年第16期《人民论坛》对作者的专访,有删节,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研室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