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丽平本报通讯员李典胜何宗卯
武警江西总队二支队在学习贯彻人民武装警察法过程中,紧密结合部队实际,在认识上抢占“制高点”,在行动中找准“落脚点”,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执法人员先要懂法
三中队一级士官邓文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人民武装警察法颁布实施后,邓文对照法律条文认真学习。武警法规定:“应当举止文明,礼貌待人,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及时救助”。邓文说:“我有时看到人家打架斗殴时会选择回避。现在不行了,因为法律要求我必须挺身而出”。
“支队主要担负警卫、守卫、武装长途押运等重大勤务,官兵依法履职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勤质量,也影响着支队建设发展的质量,学习武警法贯穿工作始终。”支队长陈鹏程介绍说,同时,官兵在处置行动中的人身安全也需要法律保障,用法律武器武装官兵头脑显得格外重要。
在学习贯彻武警法过程中,支队官兵每人领到了一本人民武装警察法辅导读本。大家逐段逐条研读,并进行宣讲和讨论,撰写笔记和心得体会。在这个支队,基层官兵口袋里都有一张小卡片和一本袖珍册子,上面印制了“依法执勤须知”和“日常管理三字经”,帮助官兵随时随地充电。一期士官吴冬松深有感触地说:“通过系统的学习使我们进一步了解了该怎么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履行我们的职责。”
联系实际无缝对接
“那年,因为一句脏话引发了一次执勤案件……”近日,七中队学习室内座无虚席,中队长赵志祥正在向大家讲述自己的一段经历。大家结合法律条文,联系平时执勤出现的“险情”分析总结。赵志祥说:“要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必须学懂学透,学以致用,坚持用法律精神指导工作,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深对法律精神的理解。”
紧接着,由12名士官组成的“武警法宣讲小组”开始在基层营区巡回宣讲。他们每周利用业余时间举办“理论小讲座”,让全支队官兵分享自己的学习成果,并在局域网上开设法律学习专页,设置“依法执勤100问”等专栏,围绕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突发情况,帮助大家解疑释惑。据统计,专栏开通后,平均每周点击率达400余次,成为了官兵们交流学习体会的好平台。
前不久,目标单位一位领导到八中队指导勤务工作时,发现中队自卫哨兵与通向居民小区的道路相隔比较近,晚上站哨时不利于哨兵安全。他深有体会地说:“为执勤官兵提供执勤、生活设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官兵们执勤这么辛苦,我们必须想办法改善他们的执勤条件。”随后,目标单位领导拨款两万多元为中队建立移动岗亭,配备了监控器、阻车钉等安全设施。当了解到哨兵每天交接岗需要40多分钟,他们又出资为中队配备了8座执勤电瓶车,解决了困扰官兵多年的难题。
贯彻执行不打折扣
在严格执法的情况下,怎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采取不同的执法方式去处理同样的执勤案件,效果是不一样的。一名中年妇女要求进入目标单位找领导反映情况,遭到拒绝后,在警戒线外失声痛哭。领班员罗晓平看到后,联系信访部门帮她解决问题。中年妇女深受感动,拉着罗晓平的手说:“我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满意的回复,感谢亲人子弟兵。”
汽车中队连续有多名士官请假外出时超假,而每次战士超假后,中队就突击搞整顿。于是,休息时间搞条令学习,夜里搞紧急集合,成了中队干部整顿作风纪律松散问题的“杀手锏”。可时隔不久,一名战士竟不假外出。中队干部一时没了招,干脆采取封闭式管理,禁止战士外出。
支队政委李珏得知情况后,到中队调查了解情况。一些官兵反映说,中队在请销假方面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按条令规定办事,工作多了就压缩比例甚至不让战士外出,工作少了就加大外出比例。听了官兵反映的情况,李政委皱起眉头:干部平时不按法规制度办事,战士又怎么能遵章守纪。而在战士外出超假时,干部采取“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做法更是错上加错。其结果必然会使部分战士产生抵触情绪,越整顿越疲塌。症结找到后,在支队领导的帮带指导下,中队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引导官兵自觉遵章守纪。同时,按照条令的规定严格按比例批准外出。支队领导还从这件事中汲取教训,对照法规制度查找各基层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纠正了个别基层单位强制战士统一存款、饭前小练兵、午休不让上床等20多条与依法管理理念相背离的“土规定”,促进了各项工作正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