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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撰写的博文被一家女性健康网站抄袭,郑先生将网站经营者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郑先生起诉称,2006年4月,他发表原创博文《女人成就男人》,并在博客的公告栏注明“侵权必究”。后却发现北京一家文化公司旗下的网站有一篇文章抄袭自己作品。本报记者 刘洋 通讯员 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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