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工人李强(化名)在施工时,被斜坡上一废砖墙滑落砸死。死者家属向包工头及房主索赔62万余元。昨天,石景山法院开审此案。
据石景山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至5月间,米某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情况下,组织承包工队为高某、赵某夫妇盖房。5月4日,工人李强被安排挖渗水井,斜坡上一废砖墙滑落,将李强砸死在坑内。石景山检察院刘程检察官认为,米某作为包工负责人,在施工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死者家属认为,米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他作为雇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李强的妻子和儿子向包工头米某与房东高某、赵某夫妇提出民事索赔,共计6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