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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再获286.87万价格临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1日04: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28687人受益 每人每月补50元 共补今年3月、4月两个月

  本报讯 (记者陆先念)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有关部门将从价格调节基金专户中拨出286.87万元补贴城乡困难群体。据悉,此次补贴补今年3月、4月两个月,每人每月补50元,共有28687人受益。

  补贴是为减轻物价上涨压力

  今年以来,中山市消费价格总水平与全国一样继续保持较快上涨,为切实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压力,在去年11月份有关部门对全市11000多户低保、低收入家庭、三无以及烈属发放每月每户50元的临时价格补贴,今年1~2月又动用价格调节基金240.47万元补贴困难群体,日前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对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实行临时性价格补贴的通知》,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性的价格专项补贴。

  全市共28687人获得补贴

  据悉,此次补贴资金的渠道仍是从价格调节基金专户中拨出,共286.87万元。根据《中山市城乡困难群体临时性价格专项补贴明细表》,此次全市24个镇区以及光荣院、福利院、大茅医院、阜湖医院等机构的低保、低收入、五保对象以及三无人员、优抚对象等共28687人均可获得补贴,其中,获补的低保对象有18841人、低收入对象为4400人,五保户为1607人,三无人员为343人,优抚对象为3496人。

  据悉,补贴将在近期发放,各镇区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本月中旬分别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

  提醒

  补贴的对象为居住在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属于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即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镇居民)、优抚对象。凡属上述补贴对象,凭中山市民政局发放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或《中山市农村五保供养证》,每人每月均可获得50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为2011年3月、4月一次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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